(新聞來源:酒斛網 / Thedrinksbusiness.com)
2018年4月4日,國家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發文稱,進口葡萄酒增值稅稅率將從目前的17%降至16%,這將會大大激勵進口葡萄酒的增長,尤其是對于澳大利亞和智利這些已與中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,該項新政策將從5月1日起生效。
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印發《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》規定,自5月1日起,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,原適用17%和11%稅率的,稅率分別調整為16%、10%。納稅人購進農產品,原適用11%扣除率的,扣除率調整為10%。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%稅率貨物的農產品,按照12%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。
這1%的下調幅度將使進口葡萄酒的總稅收(包括進口關稅、增值稅和消費稅)從目前的48.2%降至46.93%。澳大利亞、智利、格魯吉亞和新西蘭這些國家的葡萄酒進口關稅由于已實現“零關稅”,將可以進一步受益于這一舉措。
“下調稅收當然是一件好事。稅收下降1%,這意味著整體稅收下降了1.27%。如果考慮到銷售利潤,這實際上有助于降低成本,從而公司的總體運營成本也下降了。” 國內一位進口葡萄酒貿易公司的負責人說道。
然而,這種下調幅度是微不足道的。從理論上講,稅率確實降低了,但葡萄酒的成本價、運費等成本一直卻在上漲。因此,它對葡萄酒進口商的好處是有限的,對終端消費者也是如此。
如果沒有任何自由貿易協定的優惠待遇,進口葡萄酒到中國需繳納14%的進口關稅、16%的增值稅和10%的消費稅。
*新規定進口葡萄酒稅率計算方法:
進口稅= CIF價格 x 14%
消費稅= [ (CIF 價格+ 進口稅 )/ (1 – 10%)] x 10%
增值稅= (CIF價格+ 進口稅+ 消費稅)x 16%